风险能力,完成自治区确定的84%的扩面任务。Р 3、强化监管,规范“两定单位”医疗服务行为。一是强化协议管理。针对医疗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协议条款,完善协议内容,量化细化协议指标和措施,协议签订率达100%。并根据管理需要,不断创新思路,在签订协议中,重点将费用结算办法和标准、费用审核和结算、监督,以及违规处罚、年度考核等列入协议内容,增强可操作性。现在的药品目录、用药范围的扩大特别是一些价格较昂贵药品的增加,对基金支付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但既要认识到“三个目录”是确保国家和省规定的落实,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问题,又是严格规范用药和规范诊疗,切实加强费用控制的重要依据,因此要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严格考核。全面实施定点单位的检查考核,从制度上规范“两定”单位的医疗服务行为。对考核达不到标的单位,采取警告、限期整改、取消定点资格等办法予以处理。三是建立“两定”机构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信用等级制度,促进竞争。四是不断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医疗机构共担费用风险的机制。重点是探索在总量控制下的以预付制为主的预算管理办法,把事后结算与事前控制结合起来,促使医疗机构主动降低服务成本,以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减轻职工群众“看病贵”问题。五是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利用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网络,重点对医疗机构住院人次、人均费用、病种费用、住院天数进行动态监控,并把考核结果与信用等级评定和费用结算挂钩。六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作为医保监督员,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对定点单位的监督,并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根据反馈的结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到平时监督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制定奖惩机制,将处理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七是对定点零售药店推行服务项目承诺制,将不准经营的食品、保健品、价格下浮比例、单次最高刷卡、均次刷卡费用等项目指标纳入承诺内容,违反承诺按协议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