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Р内容Р1Р项目名称:大连高新区第四次经济普查清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Р2Р采购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改革局Р3Р采购代理人: 大连蓝海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Р4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Р5Р本项目采购预算 55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Р6Р供应商资格条件:与本项目磋商邀请函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致。Р7Р本次采购的内容: 大连高新区第四次经济普查清查外包服务(详细内容见磋商采购文件)Р8Р★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18年9月25日,后续相关服务到2018年12月末。Р9Р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Р10Р★付款方式:Р(1)入户调查工作(含清查摸底、数据录入等)完成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Р(2)数据审核工作(含数据审核、修正、评估、上报等)完成后,甲方对乙方清查工作服务整体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详见《大连高新区第四次经济普查清查工作质量考核方案》),按考核结果确定应支付乙方实际报酬总额,支付至实际报酬总额的90%;Р(3)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清查工作整体结束,并经上级普查机构检查验收合格后支付;Р备注:根据招标文件《大连高新区第四次经济普查清查工作质量考核方案》考核评分,依据评分结果进行支付,综合评分为优按照应支付金额的90%支付,综合评分为良按照应支付金额的75%支付,综合评分为一般按照应支付金额的70%支付。(10%质保金按照本条第四小条进行支付)Р11Р√(无答辩)本项目无项目负责人答辩Р□(有答辩)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进行答辩,时间约为5分钟。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并参加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携带证件或不参加答辩的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Р12Р√(无现场踏勘)本项目无现场踏勘Р□(有现场踏勘)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统一组织现场勘查。未进行现场勘查的视为已了解现场情况,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