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增收、维护农民利益的大局出发,与农业、农村、农民这个全局问题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策落实,以实施"新网工程"为抓手,切实帮助解决供销社推动农村现代流通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发挥供销社经营点多面广、仓储设施齐备的优势,加大农村现代流通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网络,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流通体系,提高企业运行质量,努力把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功能完善、流动有序、诚信和谐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Р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要把供销社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工作列入政府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扶持范围,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要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县级供销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的规定。对供销社发展农村流通,推进企业改革过程中下岗职工,要按照规定统一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和再就业规划。对供销合作社历史形成的政策性挂帐等问题,要研究对策,妥善处理。发改、财政、商务、工商、国土等部门支持供销社依法开展烟花爆竹归口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农产品购销等业务;对供销社领办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优先列入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科技开发项目,积极支持供销社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对供销社发展的农村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及乡镇"连锁店"、村级"农家店",在证照办理等方面,要简化审核手续,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Р 三是维护合法权益。在推进农村现代流通发展中,要按照全国总社要求,切实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随意侵占、平调和处置社有资产,截留其资产收益的做法,不得随意改变供销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不要随意变动供销社的组织机构,保持供销社组织体系的完整性。对占用供销社土地、房产、经营网点、设施等,要有偿使用,给予相应的补偿,推动供销社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使供销社真正成为农民经济合作的带动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