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够,因而在主动配合做工作,协调处理矛盾方面就不够积极;个别自然寨将发源于本地的水源点居为己有,不愿向外输送等问题。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和水资源相关法规的宣传,形成整个社会都来关心缺水农民的饮水安全问题,都来理解和支持国家对解决农民饮水安全加大投入的惠民政策,这些矛盾和问题就会少得多,解决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的步子就会快得多。2、?对项目施工监管不到位。调研过程中,委员们就发现:細新项目点高位蓄水池开挖深度不够,与设计差20厘米,水利局陪同人员提出來后,现场作了纠正。**新项目点,高位水池内部支柱设计不合理,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后,水利局陪同人员联系设计人员,重新作了补救调整。由于项目实施点较多,水利部门技术人员有限,一人要承担多个项冃点的施工监管,因而造成监管不力,不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问题,也给个别施工人员造成偷工减料的机会。3、?项目投资未能全部到位,饮水安全配套设备、附加设施难以完成。国家加大了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投资额度,同时也要求地方(主要是地、县财政)作一定比例的匹配投入,逐步取消了农民的自筹投入,而在实际操作中,地、县级的实际投入难以到位,造成部分项目点不能按设计要求系统完成。上级要求农村饮水安全50户以上的自然寨都要附加消防栓、消防池项目,但目前仅有马家寨村和腊恰贩村有相应的配套资金投入,其它项目点都无资金投入,这也可以说是目前这项工作的一大缺憾。四、建议和意见鉴于委员们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9月10日下午调研组委员在水利局会议室与水利局班子成员及股级以上干部进行座谈,交换了意见和看法,同时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1、县人民政府应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仍是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的关键时期,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统一领导、协调管理的组织,以便调动相关部门支持、帮助业务部门协调解决项目中所遇到的问题。同时,水利部门要多与乡(镇)联系沟通,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