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机构,并建立健全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切实可行的制度。Р 规范民主管理。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重大事项应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社员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单个社员的票数最多不得超过总票数的20%。社员有权查阅本社的章程、社员名册、社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Р 规范财务管理。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加强财务管理,独立建账,规范会计核算。生产经营和经济往来必须有真实的记录和原始凭证,做到会计资料完整、会计账目健全。要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要按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比例返还盈余。理事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于社员大会召开的15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社员查阅。Р 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合作社应根据生产经营和社员的需要,配置一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做到合法生产和经营,逐步形成产销联结比较紧密的利益共同体。统一组织采购、供应农业投入品,通过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培训服务,逐步建立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积极向社员提供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定期进行技术辅导和培训。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要注册商标,申请条形码,积极开拓市场,努力提高统一销售社员产品的程度。统一产品和基地的认证认定,要做好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的认证认定,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