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年自治区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966万元,其中:公安局办案经费743万元,装备经费558万元;检察院办案经费112万元,装备经费145万元;法院办案经费197万元,装备经费143万元;司法局办案经费26万元,装备经费42万元,我局已于XX年12月前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足额拨付到公、检、法、司各部门。XX年提前下达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620万元,现已将办案经费全部拨付到用款单位,同时,由于各单位按照政法机关装备配备实施标准及业务装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了政府采购,我局按照集中支付方式将资金逐笔支付到售货方账户,保证了资金的合理利用。另外,公、检、法、司各部门都能够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并能够按照有关文件及财政部门的要求使用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超范围支出和资产流失现象。Р 三、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Р 从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运行情况看,虽然通过专门的经费保障措施,使政法部门正常运转经费得到了较为充分的保障,但由于我区财政困难,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够,导致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在实施中还面临不少困难,财政支出缺口大,同时政法机关有些部门为适应工作需要改善办公条件,存在历史欠债现象。Р 四、进一步完善政法经费保障力度Р 1、在现行财政体制下,我区财政比较困难,实行政法经费保障后,保障支出的财力缺口增大,因此,在保持现行财政体制情况下,中央和自治区应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确保政法经费有稳定充足的资金来源;Р 2、政法机关要加强经费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实行政法部门经费保障的前提下,更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盲目攀比和超前建设,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大力节俭开支,同时,按照政法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以此作为安排政法部门经费的重要依据,从而促进政法经费支出效益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