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所有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全部进行了执行,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比如转变当事人的片面观念,进一步用宣传来确立以当事人主义为核心内容的执行理念,主动告知当事人在执行中的权利和义务。二是提高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在依法执行的基础上讲究灵活性。法院执行工作的灵活性,就是根据执行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创造性地决定执行方法和实施执行手段。比如提高业务水平,法律知识等,执行人员可就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提高执行效率。三是健全和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多措并举,创新执行措施。在坚决依法采取拘传、拘留、搜查、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同时,针对执行工作实际,采取集中执行,突击执行,公开执行等多种执行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主,和解执行,防止因执行造成新的大量上访,达到“执结一案、稳定一片”的社会效果。四是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强调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大力渗透思想说服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执行人员应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辞辛劳,以高度认真、高度负责的精神执行案件,充分考虑当事人和案件的实际情况,确保每起案件都能最大限度地取得案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有些被执行人未能执行的原因不一定是能力不足,而是对法律规定不理解,对判决不服,或是对当事人意见较大,不愿积极履行,心中有气,采取拘留措施未必见效,做充分的思想工作反而有效。五是加强执行沟通协调,进一步推进在全社会营造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银行、工商、税务、国土资源、房产等部门协调与沟通,启动执行信息共享与联动机制;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争取最大限度配合支持;建立起基层组织协助执行的社会网络。比如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立案后,迅速将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通过网络、文书或者软件等形式向参与联动的各单位进行通报,并同时向联动单位送达协助执行的相关法律文书,启动联动机制,为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