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力管理机制:Р1、董事长指示要求个人或各部门负责承办的工作,接受工作的负责人应做好以下工作:Р(1)须在第一时间与需配合的相关负责人或直接下属传达到位。Р(2)上级指示的工作,接受工作的负责人接待协作部门或直接下属工作时须明确工作要求与工作标准或流程及工作完成时间,并按要求做好跟踪与督查工作。Р(3)应在董事长指示时间内,将工作完成情况与结果反馈给董事长助理,董事长助理统一反馈至董事长或董事长秘书;若紧急工作应第一时间直接与董长反馈。Р(4)工作执行过程中若须呈报董事长征求意见时,若第三方无法详述或遇到紧急问题,应直接呈报董事长批复意见;若一般性问题,负责人应明确事件的执行情况及须沟通的具体事项,交由董事长助理呈报董事长批复意见。Р2、公司制度、政策下发,各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Р(1)公司各部门下发文件,由与之文件相关的执行部门(例如:采购部下发门店政策,与之文件相关的部门为销售部各门店)的分管领导或直接负责人应及时传达到位,并下达任务,确定任务分配和执行能力。Р(2)董事长指示的任务,董事办与总经办应在接到任务的第一时间传达董长指示精神,相关人员应做好任务计划,分解任务,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并时时跟踪汇报。Р二、管理办法:Р1、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及制度须规范化,须确定各部门的任务分配和执行能力,事先进行必要的沟通,研究并确定可行性的协作方案。Р2、各相关部门都必须对所负责的分项进行有效管理和协调,相互配合以实现最终的工作任务分配及完成,从而实现各项工作的高效完成。Р3、所有部门都应该遵循企业的内部管理体系,按照“三利原则”,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行使相应的职权。Р三、考核机制:Р1、如有相关工作负责人未按时间、要求及时汇报工作进度,将给责任人给予500-1000元/次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按降级降薪处理。Р2、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者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进一步追责。Р四、机制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