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地评价党员表现,为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调查核实其具体表现,按照中央、省委有关规定程序,严格稳慎地作出相应组织处置。Р(五)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党员每半年至少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季度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遇有外出务工、离职离岗、婚丧嫁娶、重大变故等情况,应及时书面请示报告,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受理并做好答复备案。党员应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如遇外出等情况不能及时交纳,要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报告;若交纳党费存在困难需少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党小组每季度至少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遇有重要事项或特殊情况要及时书面请示报告,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汇报,上级党组织书记受理并做好答复备案。除需以书面形式请示报告的情形外,其他可采取口头、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制度。Р四、有关要求Р(一)统一思想。各党小组要迅速传达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明确将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作为支部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中心任务,形成合力,抓紧抓好,抓细抓深。Р(二)统筹谋划。要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支部工作实际,把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与深化创先争优和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抓好落实,推动形成多点突破,全面开花的党建良好局面。Р(三)固化成果。要将在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成功做法、经验成果和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创新性经验做法,并及时报送上级党委,努力构建卫计监督党建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