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调解需要建立更加系统规范的制度,行政调解程序应当更加合理清晰。本局虽然设立了人事调解机构和学生伤害事故调解机构,但是有关受理范围、调解程序、考核监督等制度还有待完善。要避免行政调解重形式、走过场。Р (三)行政调解员专业素养有待提高。行政调解工作人员不仅要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应当具有丰富、深厚的社会阅历和敏锐的人性洞察力,有较好的心理素养和较高的语言沟通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调解员的培养,提高行政调解的有效性。Р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Р XX年,市教育局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地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在教育行政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合理设置行政调解组织,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必要的物质保障。二是积极开展行政调解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继续利用机关学习、法律知识考试等平台开展自测自评,提高行政调解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和政策指导,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平台,对行政调解工作内容、程序和实践进行宣传,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调解意识,增强学校师生对行政调解的信赖。四是强化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信息报送职责,完善信息收集、整理、报送程序,健全行政调解信息利用和反馈机制。在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中,突出行政调解的专业性、权威性、亲和性,建设和完善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体系。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XX〕52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法制办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XX〕346号)有关要求,发挥行政调解在教育行政管理中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市教育局重点建设完善信访工作调解、学生安全事故处理调解、教师人事权益纠纷调解的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