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律师诚信制度建设考核办法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8KB

文档介绍
为合格等级,c级为基本合格等级,d级为不合格等级。Р 第六条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分别实行双百分考核,总分减去扣分为考评分值。具体标准:考评分值在95分以上为a级,81分-94为b级,60分——80分为c级,59分以下为d级。Р 第七条考核内容:Р (一) 队伍建设情况;Р (二) 政治、业务(培训)学习情况;Р (三) 执业活动情况;Р (四) 法律、法规、司法行政规章和律协行业规范执行情况;Р (五) 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Р (六) 财务制度建立执行情况;Р (七) 团队精神情况;Р (八) 其它情况。Р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加倍扣分:Р (一) 同一律师事务所一年内发生二次以上违反诚信规定行为的;Р (二) 一名律师一年内发生二次以上违反诚信规定行为的;Р (三) 违反诚信规定行为发生后,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隐瞒事实真相,不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报告的;Р (四) 有其它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Р 第九条考核办法及程序:Р (一) 对律师事务所的诚信考核程序为:当年12月上旬,由律师事务所在总结年度工作基础上按考核评分标准自评打分;将本所年度工作及自评报告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考评小组;各区、市、县考评小组应在当年12月中旬按照本考核办法对该所进行考评,并提出考核推荐意见,将律师事务所内自评报告及考评小组的考评意见,一并上报市考评小组;市考评小组12月底前最终确定每个律师事务所的考评等级。Р (二)对律师的诚信考核程序为:当年12月上旬,各律师事务所召开律师大会,由各律师进行自我总结,并填写《律师诚信年度考核表》,对照考核办法自评打分;各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本年度诚信表现进行考评打分,上级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的考评小组;各区、市、县考评小组在12月中旬前对每位律师进行考评,并作出考评推荐意见,将考评材料上报市考评小组;市考评小组在12月底前最终确定每位律师的考评等级。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