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检查计划。Р3、签订认证检查合同Р有机大米认证申请者与认证中心签订认证检查合同,一式三份;有机大米认证申请者交纳估算认证费用的50%;有机大米认证申请者填写有关情况调查表并准备相关材料;指定内部检查员(有机大米生产、有机大米加工各1人);所有材料均使用文件、电子文档各一份,寄或E-mail给分中心。Р4、初审Р分心对有机大米认证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对有机大米认证申请者进行综合审查;分中心将初审意见反馈认证中心;分中心将有机大米申请者提交的电子文档E-mail至认证中心。Р5、实地检查评估Р认证中心在确认有机大米申请者交纳颁证所需的各项费用;派出经认证中心认可的有机大米检查员;检查员从分中心取得有机大米认证申请者的相关资料,依据《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对有机大米认证申请者的有机大米质量管理体系、有机大米生产过程控制体系、有机大米追踪体系以及有机大米产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贸易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必要时需对有机大米水稻的种植土壤、有机大米产品取样检测。Р6 、编写检查报告Р检察员完成检查后,按认证中心要求编写检查报告;该报告在检查完成2周内将文档、电子文本交认证中心;分中心将有机大米认证申请者文本资料交认证中心。Р7、综合审查评估意见Р认证中心根据有机大米认证申请者提供的调查表、相关材料和有机大米检查员的检查报告进行综合审查评估,编制颁证评估表,提出评估意见提交颁证委员会审议。Р8、颁证委员会决议Р颁证委员会定期召开颁证委员会工作会议,对有机大米认证申请者的基本情况调查表、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认证中心的评估意见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作出是否颁发有机证书的决定。Р9、颁发证书Р根据颁证委员会决议,向符合条件的有机大米认证申请者颁发证书。有机大米认证申请者交纳有机大米认证费剩余部分,认证中心向获证申请者颁发证书;获有条件颁证申请者要按认证中心提出的意见进行改进做出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