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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施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质量管理手册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x  |  页数:52 |  大小:80KB

文档介绍
格(连续2次以上,不含化验指标),操作者组长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处罚操作者月薪的5%,组长月薪的8% ,并停止生产上报生产技术部和质检部查明原因,出据处理方案方能按方案生产。Р(2)未接到生产计划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单及配方要求生产的,罚款200元;造成批量不良由加工者负责75%责任,班组长负15%责任,相关领导人10%,处罚金额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Р(3)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5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事件所处罚的总金额不大于事故直接损失金额。Р(4)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超出规定的标准1Р.5倍时,由生产技术部折合计算为金额并提交报告,按所有超出损坏报废物料成本价格50%赔偿。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所有销毁物料成本价格赔偿外,另处罚50元,事件所处罚的总金额不大于事故直接损失金额。Р(5)因生产技术部下达的配方问题出现的不良品,应由生产技术部下配方人负责,并处损失成本的20%,并不低于100元,事件所处罚的总金额不大于事故直接损失金额。Р(6)因质检部对来料检查有误出现的不良品,应由质检部门负责,并处损失成本的20%,并不低于100元。Р五、营销部Р1、营销部职责Р(1)负责市场调研和市场预测,市场开发,与顾客直接接触,了解顾客的需求和期望。Р (2)负责顾客信息的收集和提供产品的技术质量需求,明确产品的质量责任要求。Р(3)负责对采购的原料进行跟踪其产品属性,监督供货方提供产品标识,来料不合格品的退货,以及售出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的具体实施。Р2、营销部处罚细则Р(1)因营销部提供的顾客需求质量要求信息错误,导致生产出不合顾客所需产品,则按相应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Р(2)物资采购未按采购计划、技术文件要求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员处罚50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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