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组织模式,推动科技单元发展成为科研产业混合体,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Р Р 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制度保障Р Р 创新体制机制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保障。深圳市注重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破除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使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创新动力更加强劲。在宏观上,一是完善创新科技决策机制。深化重大科技计划和决策体制改革,完善科技管理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建立跨区Р域创新协同机制。加强与中央部委会商沟通,加强与各地和高校战略合作,搭建创新联动平台;加强与港澳台科技合作,建立与国际前沿技术对接的创新资源聚集平台,促进创新资源集成。三是推进大部制改革。整合科技管理部门职能,加强创新资源的规划和布局,促进创新资源优化整合。在微观上,一是完善创新主体动力机制。强化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制,坚持政策引导扶持与企业自主相结合,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产学研联盟建设,建立以项目为载体、以利益为纽带、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完善以应用为导向、以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为核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技术市场体系,发展技术评估、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建设网络化专业化的创新服务体系,鼓励创新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创新投融资机制,促进金融与创新链、产业链有机结合,形成从科学发明、技术创新、创业孵化到产业化的全链条投融资体制机制。二是完善创新激励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新机制,颁布实施知识产权法规和政策,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和转化运用;构建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国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