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的罚款。Р二、产品陈列管理Р(一) 产品范围:专卖店必须专营全友公司产品,不得陈列、出售任何非公司的产品。一经发现,公司将在前两次按1000元/次的标准予以处罚,从第三次起,将按Р10000元/次的标准处罚,且全友公司可中止其专卖店加盟协议。陈列、出售其它公司产品有如下情况:Р1. 展示出售其他产品Р2. 用其他产品做对比Р3. 临时存放其他产品Р(二) 陈列要求:加盟商须按照全友公司的统一规划与设计进行产品陈列,产品陈列的区域、型号、数量不得随意改动,并须按照全友公司的规划进行更新。如加盟商未取得公司同意而擅自更改陈列的,颐高公司将处以100元/次的罚款。Р(三) 样品维护:加盟商须对陈列样品进行日常清洁、维护,不得陈列不合格的产品。陈列样品出现破损、故障,加盟商须在三日内进行更换或维修。若检查未达标,将纳入加盟商的考核得分。Р(四) 样品展示:加盟商须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在陈列产品上张贴统一标识、价格标签等。若检查未达标,将纳入加盟商的考核得分。Р(五) 宣传品张贴:加盟商须按照公司的统一要求张贴、悬挂、摆放促销宣传品。若检查未达标,将纳入加盟商的考核得分。Р Р三、销售管理Р (一) 任务分解,2000平米以下专卖店需将月度销量任务分解到各导购员,2000平米以上店面同时须以量利指标考核店长,根据店面实际情况可以按月度指标,将利润指标分解到导购员头上。Р (二)品项分解,根据上月度各品项实际销售金额和利润占比情况,分解下月各品项的销量和利润指标。Р(三) 导购员在交易达成后,须填写《保修卡》,建立《客户档案》。保修卡一式三联,一联交客户作售后服务凭证,一联留底,一联返还全友公司客户管理服务中心。Р(四) 在MIP二期投入使用前,专卖店财务员每日将销售情况统计店长每日填写《销售日报表》,次日上午10时前传回各地分公司销售主任处。账薄书写清楚准确,并点清现金,做到帐款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