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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舞弊三角理论的财务舞弊动因分析-以xx实业财务舞弊为例--毕业论文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x  |  页数:34 |  大小:54KB

文档介绍
出,企业为了满足上市的审批要求,容易出现财务造假、舞弊行为。如《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满足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五千万元人民币;开展业务时间不低于三年,并且最近连续三年无亏损现象;以及上市融资能够获取充足的资金,公司市值会大幅提升的诱惑,使得公司为了达到上市的要求,在财务状况不达标的情况下,采取虚构利润、资产等行为,编制虚假财务报告。天健信德(2002)指出,二级市场炒作(操纵价格)是诱发企业进行财务舞弊的重大动因:上市公司常常利用虚假的财务报表披露,给资本市场传递虚假的财务信息,来实现维持本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等目标。当企业连续几年出现亏损时,企业就面临着极大的“摘牌”、退市的风险,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所有者权益缩水和融资困难,所以在企业出现连续亏损之时,财务舞弊发生的概率就大大提升。因此,避免“摘牌”退市的风险也是企业进行财务舞弊的重要动因。袁春生(2008)运用实证的方法验明了中小投资法律的不健全、不完善致使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事后成本远远小于财务舞弊带来的好处。Р基于财务舞弊三角理论的财务舞弊动因分析框架Р 财务舞弊三角理论是由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ACFE)的创始人、现任美国会计学会会长史蒂文·阿伯雷齐特提出的。本文也将主要运用财务舞弊三角理论分析企业财务舞弊的动因。在史蒂文·阿伯雷齐特看来,企业出现财务舞弊的原因是由三个因素构成的,分别是压力、机会以及自我合理化。三者构成了财务舞弊的必要因素,缺少其中一个,财务舞弊都不可能实现。Р压力:压力是企业发生财务舞弊的行为动机,舞弊者具有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进行财务舞弊行为的前提是具有充足的舞弊动机,例如:公司发生了巨大的财务危机,管理层为了掩盖公司目前的财务危机;为了达到上市门槛要求;编制并传递虚假财务信息,以维持本公司股票价格稳定;公司股东对管理层提出了较高的财务要求;面临“摘牌”退市的风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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