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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人员管控工作困难的原因与对策之我见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可能性增大,引起上访或诉讼。而基层民警可能受到处分甚至丢掉工作。所以,一些地方抓获外地吸毒人员不愿录入系统。为了保护被冒名的人员,也为了保护基层民警,建议将更正纠错的权限下放到市级公安部门,因为他们离基层近,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同时,他们没有直接与吸毒人员打交道,也能直接对基层公安进行监督。第三,要与司法戒毒部分建立联系机制,对戒毒出所人员及时采取康复措施,从而使出所人员不漏管。第四,对死亡的吸毒人员,在经核实后,建议从系统中注销,避免影响统计和管理。Р其次,要解决社区戒毒管辖的问题。对抓获的外地吸毒人员,符合社区戒毒条件的,办案部门应对其现实际居住地进行了解,也有必要征求其本人意见,对在实际居住地进行社区戒毒更合适的,就应在实际居住地进行,不能一律推向户籍地。Р第三,要解决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问题。如在前面分析的,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别,基本条件的不具备,要想使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最好的办法是对社区戒毒不愿参加或参加后不能遵守规定又复吸的吸毒人员,第一步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第二步,戒毒出所后,对于家庭和社区无法管理的吸毒人员,送入政府建立的康复农场或工厂,进行戒毒康复。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做好社区戒毒情况如实录入的问题。对于应当参加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拒不报到或报到后严重违反社区戒毒规定的,要将其情况如实录入,并与公安大情报系统相衔接,无论哪里公安机关,一旦发现,及时抓获,并送强制隔离戒毒。使拒不报到或报到后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犹如在逃人员一样,逃无可逃。当然,这也需要对管控率松绑,确保录入的信息是真实可靠的。Р第四,让社区戒毒工作落到实处。由于各种原因,社区戒毒工作在各地的落实情况不容乐观。只有全国各地都落实了社区戒毒工作,让吸毒人员在社区有条件戒毒,有条件生活,真正形成全国一盘棋,齐抓共管的局面,各地才不会互相推诿,才可能不留死角,吸毒人员才可能真正走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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