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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期末考试重点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40KB

文档介绍
的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Р(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期限的限制。Р(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最高期限的限制,其最高期限为:Р居住用地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工业用地50年;每一块土地的实际使用年限,在最高年限内,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商定。Р三、地役权Р1、概念:指为了利用自己土地的便利而对他人的土地进行一定程度的利用或者对他人行使土地权利进行限制的权利。Р2、特征:Р(1)地役权是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Р(2)地役权是为利用自己土地的便利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Р(3)地役权具有从属性。Р(4)不可分性Р3、类型Р(1)积极地役权:指以地役权人为了利用自己土地的便利而对供役地为一定积极行为为内容的地役权,又被称为作为地役权。Р(2)消极地役权:指以供役地所有人在供役地上不得为一定行为为内容的地役权,因供役地所有人负有一定不作为之义务,而非单纯之容忍义务,故又称为不作为地役权。Р4、地役权的取得Р(1)因设立地役权的合同而取得地役权,地役权作为意定物权必须由当事人人以法律行为的方式来进行设立,而设立地役权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所以应当以合同的方式来进行设定。РA设定地役权合同是书面要式合同,当事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РB设定地役权合同的主要条款:РC登记作为地役权的对抗要件Р地役权从设立地役权的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是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Р(2)通过遗嘱设立地役权,土地权利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立地役权,此时适用继承法的相关规定。Р(3)地役权转让,由于地役权的从属性,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但是转让需役地权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包括继承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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