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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固定资产管理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25KB

文档介绍
济处罚、给予当事人或原使用人2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资产丢失的,执行第3款的规定。Р      7.2对违反本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外借资产者,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及部门经理的经济和领导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给予当事人资产原价值20%的经济处罚,对部门经理给予200元的罚款。对于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全额赔偿,部门经理承担经济损失的20%为领导责任;若落实不到责任人时,由部门经理承担赔偿责任。造成资产丢失的,执行第3款的规定。Р      7.3 对违反本管理规定,遗失资产的当事人,按资产重置价值的60%赔偿。对部门经理给予资产重置价值20%的罚款。Р      7.4对违反本管理规定,人为损坏资产较轻的当事人,承担全部修理费用,并对部门经理,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除承担全部修理费用外,予以辞退。并对部门经理,按修理费用的50%给予罚款。Р      8. 财务部门每月按各类固定资产规定的使用年限,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列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核算,并作相关经营分析。Р      9.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Р      10. 本管理规定由财控部制定并负责解释Р      的规定。Р      7.3 对违反本管理规定,遗失资产的当事人,按资产重置价值的60%赔偿。对部门经理给予资产重置价值20%的罚款。Р      7.4对违反本管理规定,人为损坏资产较轻的当事人,承担全部修理费用,并对部门经理,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除承担全部修理费用外,予以辞退。并对部门经理,按修理费用的50%给予罚款。Р      8. 财务部门每月按各类固定资产规定的使用年限,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列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核算,并作相关经营分析。Р      9.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Р      10. 本管理规定由财控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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