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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运输审批手续及流程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101KB

文档介绍
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 、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7 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 3 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8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2 )内部审查程序与时限我省经营业户申请的省内市际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省级运输管理机构初审后书面传真至各相关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征求意见(已提供《省内市际旅游包车客运经营咨询函》不再征求意见) ,各相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应当于 10 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传真省级运输管理机构, 省级运输管理机构将参考相关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意见作出许可决定,市、县境内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许可内部审查程序也可参照执行。为确保经营业户对该班线可行性分析更具科学性,经营业户可在申请班线向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递交《省内市际旅游包车客运经营咨询函》( 具体格式附后)。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接到经营业户《省内市际旅游包车客运经营咨询函》后应及时对申请事项及市场的客源情况和供求状况等进行认真调查科学分析并提出合理化意见(3) 许可决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省内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申请予以受理的, 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旅游客运标志牌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福建省道路旅游客运标志牌决定书》,明确许可事项, 许可事项为经营主体、旅游客运标志牌类别、车辆数量及要求、经营期限;并在 10 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福建省旅游客运标志牌经营许可证明》。(4 )公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将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申请情况和许可结果在网站或办公场所予以公布, 以便接受社会监督、咨询并方便公众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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