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分为: (1)验收合格: ?项目立项审批文件齐全、项目变更通过严格审核,审批文件齐全; ?项目经费使用合理; ?项目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都已实现; ?验收文档资料齐全、正确; ?知识转移完成,相关人员具备独立上岗能力。(2)验收不合格: ?项目立项审批文件不齐全或项目变更未经审核; ?经费使用不合理; ?未按项目考核指标或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主要指标的; ?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不真实的; ?项目的内容、目标或技术路线等已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未曾得到 PM O 认可的; ?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尚未解决和作出说明,或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二)项目验收结论的处理: (1)验收结论为合格的,进行资料交接和项目交接,并进入项目后评价环节。(2 )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则项目组需要根据 PMO 或社委会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并重新安排项目的验收。第二十三条项目后评价: 项目后评价是对已完成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所进行的系统的、客观的分析,主要从时间、成本、效益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填写《项目后评价表》,提交至 PMO ,与社委会共同对项目实施进行评价。(一)项目完成时间(20分):项目是否在按照进度如期完成,逾期天数按此项所占权重比例相应扣减(增加)分值; (二)项目成本核算( 30 分)项目在成本上是否超出预算,超出金额部分按此项所占权重比例相应扣减(增加)分值; (三)项目效益评价( 50 分)项目效益分为直接效益与间接效益评价。直接效益即为有形的可以采用货币计量或实物计量单位予以计量的收益;间接效益为无形的,如品牌提升、管理流程优化、工作方法创新及员工行为方式改善等。若项目无法测算直接经济效益,则全部计入间接效益。(四)将以上分值汇总后得出项目总分值,即为该项目最后的评价分值。第二十四条项目后评价及里程碑奖金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