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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现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处罚到位,防止以罚代处问题发生,通过必要的惩戒使违法人员吸取教训,认识错误,接受教育。3、切实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对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下大力气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促使全体市民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4、搞好协作配合,堵塞管理漏洞。公路、建设、土管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搞好配合,着力解决公路控制区建房问题。公安、交警、工商、建设、土管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问题。交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更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畅通信息交换渠道、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尤其对不属于自身管理职能范围,但有可能形成事故隐患的相关情况,一定要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通报,以便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对诸如违法营运载客、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建立有奖举报制度。5、切实解决乡村道路安全管理不力的问题。乡村道路通行条件普遍较差,且多数没有安保设施和警示标志,已成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增长点。由于警力普遍不足,交警对乡村道路管控力不从心。建议由政府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将部分富余人员作为协警,协助交警管理乡村道路、维护交通秩序。或在乡镇建立依托公安派出所的交通管理、运输管理、农机监理三位一体的乡村道路管理站,或赋予乡镇公安派出所相应的工作职能,由其负责乡村道路安全工作。6、努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中的困难,逐步改善装备条件,提高其科技管理水平。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配置电子警察、酒精检测仪等装备,提高道路监控能力和水平,改进管理手段。(五)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考核制度。建议市政府每年将省安检局下达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下达到各县区,并严格考核奖惩。对重、特大交通事故,在依法追究肇事人的法律责任的同时,对有关管理机关失职渎职和不作为的,也应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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