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起来相当困难。要从“有利于加强部队质量建设、有利于推进征兵改革、有利于保护在校大学生参军热情”出发,加快制定和完善在校大学生兵役工作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以调动更多在校大学生从军的积极性。Р(二)加大征兵工作宣传的力度Р重视和加强对青年学生进行国防教育,是历史赋予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要把加强兵役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国防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宣传的内容包括《宪法》的相关条款,《兵役法》、《国防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各种地方性规章。宣传的手段要做到“传统”与“现代”相结合,不仅要利用好标语、图片、板报、报刊等传统手段,而且更要利用好广播、电视、电影、网络等现代手段。宣传的时机要做到征兵期与平时相结合,征兵期间要进行专题宣传教育,平时要结合军民共建、拥军优属等重大节日、纪念日的活动进行。要通过内容系统、形式多样、时机适宜的宣传教育,使青年学生知兵役法规、懂兵役法规、守兵役法规,增强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Р(三)改革现行在校大学生入伍政审办法Р一是改突击性政审为经常性政审。即从兵役登记、选定预征对象时就提前介入,通过经常性跟踪考察,平时就把预征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掌握清楚,为终审提供充足的时间和第一手材料。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规定。建议国家出台有关政策规定,在新生入学前,规定学校结合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对学生本人、家庭及社会情况进行政审,由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证明材料,为学生入学后在入党、参军、就业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支撑材料。三是建议国家出台政策规定,由高校派出所取代学校驻地派出所完成在校大学生入伍的政审工作。高校派出所与高校保卫处合署办公,平时参与学生的管理,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比较了解,且一直在行使在校大学生的户籍管理权。由高校派出所取代学校驻地派出所完成在校大学生入伍的政审工作,可以确保政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