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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董秘考试重点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x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月内聘任董秘。 Р 5、上市公司应当在有关聘任董秘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内将资料报送本所。 Р 6、董秘离职应当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查,在监事会监督下移交文档。 Р 7、董秘空缺三个月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 Р 8、审计截止日和签协议日不得超过6 个月 Р 9、停牌期间,每 5 个交易日公告一次。 Р 10、披露定期报告,应当在10 个交易日内召开年报说明会。 РРР 11、 2 个月未披露年报,退市。 Р 12、业绩预报偏差不能超过20% Р 13、本所自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确定。 Р 14、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会停牌,假如过了一个期限还没有出具重大资产重组方案,(3个月) Р 15、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的股东和一样行动人,可以再什么时候增持公司股份?(非价格敏感期) Р 16、敏感期禁止买卖: Р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30日内(推迟披露以原约定时间为准); Р 2)上市公司业绩预报、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Р 3)重大事项和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4)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Р 17、董秘出现什么状况,取消资格(多选) Р ①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Р ②自受到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惩罚未满三年的 ; Р ③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指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指责的; Р ④本公司现任监事; РРР ⑤本所认定其他情形 Р IPO 与再融资: Р 问:再融资盈利预料没有达到多少,证监会可以惩罚法定代表人,且36个月不再受理。答:80%,报刊公开致歉做出说明并致歉;50%的36个月不受理该公司公开发行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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