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确保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落实到位,科学合理使用,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Р一、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保障标准、经费来源Р1、保障标准:每名农村(社区)党员每人每年100元活动经费。Р2、经费来源: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2:3:5的比例配套下拨。РРР时间:2021年11月16日Р学海无涯Р页码:第- 11 -页共22页РР二、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Р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立足实际、服务基层、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用于发放党员误工等各类补贴。主要使用范围包括:Р1、开展教育培训。如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开展党员轮训及订阅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各类报刊和资料等。Р2、党员表彰奖励。即表彰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同一年度上级党委已表彰的,村级不得再行表彰。Р3、远程教育管理。即远程教育设备更新、设备维修、制作课件等方面的费用。Р4、党建阵地建设。如党员活动室布置、党务公开栏建设等。Р5、其他活动。如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Р三、农村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Р1、乡镇代管。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由乡镇党委代为管理,设立党员活动工作经费专户,由乡镇组织委员负责账户管理。Р2、审批使用。农村党建经费依据下列程序审批使用:Р(1)拟定计划。各村(社区)党组织要根据本村年度党建工作安排,经村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提出年度党员活动经费使用计划,并报乡镇党委备案。Р(2)提出申请。每项活动经费使用前,填写《农村党员经费使用审批表》(见附近一),由村党组织书记审核同意,逐笔向乡镇党委提出使用申请。Р(3)审核批准。乡镇党委组织委员负责对村党组织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再报乡镇党委审批。审批后乡镇可先预支部分活动经费给村(社区)党组织,用于有关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