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选择同类型供应方。Р3、供应方就技术方案提出报价,运营部门进行价格谈判,以上年度同类市场均价为参照标准,上浮超过市场均价的10%,须报集团主管副总裁审批;上浮超过20%,须报集团总裁审批;上浮超过30%,重新选择供应方议标或取消该项采购。Р4、外卖场/示范区/样板间/售楼部的家具、饰品、园艺、礼品、奖品及其他应计入销售费用的资产,单笔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需要到卖场采购成品或样品的,必须由运营部门与销售部共同到场参与价格谈判,并在采购记录上签名确认。Р5、上一条款中的采购项目不得拆分,外卖场/示范区/样板间/售楼部的家具、饰品、园艺必须成套采购。Р第三条 审批权限Р 1) 单项议标项目总金额在50万元以内的,招标结果由运营中心销售管理部(异地由项目公司运营部)负责人确认后报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 Р2) 单项议标总金额在50~100万元间的,招标结果由项目公司总经理确认后,报集团主管副总裁审批。Р 3) 单项议标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招标结果审批记录经主管副总裁确认后,报集团总裁审批。Р第四节 三家比价Р第一条 适用范围Р制作,印刷,外卖场/示范区/样板间/售楼部的设计、装修、家具、园艺布置、饰品与物业管理,礼品,合同总额在20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的。 Р第二条 比价程序Р1、销售部根据下月销售费用计划提出申请,填写《采购知会单》(详见附件),注明采购目的、技术要求、工作期限、付款建议等事项。РР2、运营部门根据《采购知会单》在供应商名录中选择至少3家供应商,销售部可以推荐供应商参与竞价,但原则上不得超过2家,所推荐的供应商必须经过运营部门审核资质。Р3、供应商提供报价,附件应包括营业执照、企业简介及联系人电话、付款条件、完工周期。报价及附件的原件或传真件都必须加盖公章。Р4、在确认报价有效的情况下,运营部门选择报价最低者为供应方。报价的原始材料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