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影响巨大,上述缓解现金流短缺压力的政策很可能力度还不够。因为一旦大量的中小微企业连续半年以上还不能恢复经营,损失又不能得到立即赔偿,新投资者和企业股东未必愿意投资。国有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意识还有很大的不足,和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救助需求存在着很大的偏差;在信贷融资方面,因为中小微企业可能会无法提供符合质押和担保的有形资产,信用体系又还未建立,而银行出于风险规避等方面的考虑,也会产生畏惧心理,担心放贷以后,将产生大量坏账损失而被行政问责,因此适度收紧金融信贷,提升审批放贷和担保条件,造成疫情期间信贷融资趋于担心。此时,需要经过政府金融站台、信用背书、追踪评定和风险管控等方法,深入升级金融信贷扶持和救助方案,为中小微企业处理实际信贷融资需求难题。Р 激励成立地方性信贷创业基金管理企业Р 由地方政府投资设置疫情信贷创业基金管理企业,借助电商金融平台、小额贷款、财税计划等服务型资源平台,向中小微企业全方面推广融资信贷业务。针对中小微企业,设定专题的信贷条件、信贷限额、风险防控应对方法和kPI考评指标,进行专业化信贷资质评审和贷款发放工作,全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实施“容缺”受理,取消反担保要求,根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标准,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帮助企业立即取得贷款。提议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对确无还款能力的中小微企业,由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立即推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合适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要求核销代偿损失。地方性信贷创业基金管理企业的成立,能够有效激发疫情期间企业创业的工作热情,尤其是对那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规模适度、健康成长中的企业来说愈加有利,将会为其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和长期有效的发展动力,推进中小微企业早日摆脱困境,相信危机过后的中小微企业一定会有一个更高、更加快和更加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