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五)、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简便路径1、专利权(1)企业开发生产新产品前,应首优异行专利检索,在本企业拟开发产品技术没有她人申请专利时,才能使用或确定申请专利。(2)企业侵犯了她人(企业)专利权后,应首先主动主动地和权利人进行协商处理,尽可能地不让对方把自己告上法院。当协商处理不成时,可请求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给调处,在专利管理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是最理想处理措施。(3)企业发觉自己专利权被她人侵权后,也应首先找侵权人进行协商处理,并通知侵权人停止侵权,同时索要因侵权造成损失和技术使用费。协商不成时,应先到管理专利工作部门请求给调处。请求管理专利工作部门调处专利侵权纠纷简便、直接、快捷,比经过法院诉讼节省时间、费用和精力,是现在在中国境内处理专利纠纷最好路径和手段。《中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要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发纠纷,由当事人协商处理;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也能够请求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能够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能够自收四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中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部门能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施。进行处理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应该事人请求,能够就侵犯专利权赔偿数额进行调处;调处不成,当事人能够依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4)当专利侵权纠纷由管理专利工作部门调处不成时,拥有专利权企业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2、商标权(1)企业使用商标时,应首优异行查询检索、注册登记,以免侵权行为发生。(2)当企业商标侵权或被侵权发生时,可依据《中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要求,双方当事人应主动协商处理,或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协商不成时,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