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和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Р31.证据保全的意义是什么?Р答:第一,是保护证据的法律价值,即防止证据材料因保管手续不建全而推动法律效力;第二,是保护证据的证据价值,即防止证据材料变质或损坏;第三,是保护证据的特定价值,即防止证据材料遗失或被替换。Р32.证据保全的主要措施有哪些?Р答:一是对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一类的证据,应当采用笔录的方法固定,笔录必须如在实地记载陈述内容,并且应以陈述人、供述人仔细核对无误后由其本人签名或盖章。二是对物证保全,可以通过勘验并制作勘验笔录、绘图、拍照或录像的具体措施,当某些物证有可能被毁损时,就应尽快采取强制办法,加以扣押,也可以尽可能地提取原物,妥善保管。三是对书证保全,应区分情况予以妥善保管。四是对音像制品的保全。Р33.人类历史上存在过哪些诉讼证明制度?Р答: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证明制度,是神示证明制度。欧洲历史进入中世纪之后,一种全新的证明制度出现了,即以证据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手段,它的最初表现形式就是法定证明制度,又称为形式证明制度。这种制度到资本主义社会,便为自由心证的证明制度取代。我国新中国成立后创设的证明制度被很多人称为实事求是证明制度。Р34.证明由哪些环节构成?Р答:(1)证明对象。(2)证明主体和证明责任。(3)证明标准。(4)证明方法。(5)证明程序。Р35.在证明中是如何体现诉讼证明的真理性和正当性原理的?Р答:第一,人的认识具有主观性和客观性,主观的认识结果必须完全符合客观情况,认识才具有绝对的真理性。第二,诉讼证明制度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其结果的相对性。第三,法律价值的冲突和协调也成了证明的相对性。第四,司法活动与科学研究不同。诉讼证明的正当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证据要合法,也就是说要具有证据能力或者可采性。其二,证明的程序必须正当、合法。Р36.证明有哪些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