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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有关最低工资基础标准执行情况的调查分析报告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20 |  大小:508KB

文档介绍
业认为根据业绩分成合情合理,职员业绩差当然收入低,造成了职职员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某商厦,职员工资实施基薪加分成,基薪为250元,分成依据销售产品业绩来定,而因为一些产品销售淡季或产品销路不畅等原因,造成销售业绩较少时,职员分成收入对应就极少,有职员月工资收入仅300元。根据《最低工资要求》,只要职员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企业就应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酬劳。所以,企业不能以销售业绩为借口不实施最低工资标准。Р(三)企业混淆最低工资标准内涵。调查发觉,部分企业利用轻易产生模糊认识情况,支付职职员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РР1、部分企业以职员在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熟练期为由,压低职职员资水平。如某企业要求,新职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每个月3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550元。这种情况在各类企业比较常见,职员对此也不十分清楚,只能默认企业要求。而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所在单位应该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Р2、企业以包吃包住为由,支付职职员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类问题在餐饮、服务等行业较普遍。据对某市一餐饮聚集地调查,这些小餐馆职员待遇普遍是包吃包住,每个月300元。对于支付职员工资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这种情况,不少餐饮店老板解释,她们全部是采取包吃包住措施,假如把饭钱和住宿费也加进来,服务员工资肯定比最低工资标准要高。对于这类问题,不仅很多职员感到迷惑,甚至部分地方党政干部也存在模糊认识,认为老板解释似乎有道理。对于这种情况,国家相关文件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工资必需以法定货币支付,不能以实物相抵,用人单位经过伙食补助、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非货币性收入不能纳入最低工资标准。包吃包住,应属用人单位给职员福利待遇,而不应算作工资,更不能所以使支付货币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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