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管理制度安排手术及工作人员。第二十一条手术部(室)工作人员应该根据病历书写相关要求书写相关医疗文书。第四章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第二十二条手术部(室)应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建立并落实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并根据医院感染控制标准设置工作步骤,降低发生医院感染风险。第二十三条手术部(室)应该经过有效医院感染监测、空气质量控制、环境清洁管理、医疗设备和手术器械清洗消毒灭菌等方法,降低发生感染危险。手术部(室)应该严格限制非手术人员进入。第二十四条手术部(室)应该严格根据《医院感染管理措施》及相关文件要求,使用手术器械、器具及物品,确保医疗安全。第二十五条手术部(室)工作区域,应该每二十四小时清洁消毒一次。连台手术之间、当日手术全部完成后,应该对手术间立即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实施感染手术手术间应该严格根据医院感染控制要求进行清洁消毒处理。第二十六条手术部(室)应该和临床科室等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患者手术部位感染预防方法,包含正确准备皮肤、有效控制血糖、合理使用抗菌药品和预防患者在手术过程中发生低体温等。第二十七条医务人员在实施手术过程中,必需遵守无菌技术标准,严格实施手卫生规范,实施标准预防。第二十八条手术部(室)应该加强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制订具体方法,提供必需防护用具,保障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第二十九条手术部(室)医疗废物管理应该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处理。第五章质量管理第三十条医院应该建立健全手术部(室)质量控制和连续改善机制,加强质量管理和手术相关不良事件汇报、调查和分析,定时实施考评。第三十一条医院应该建立手术部(室)质量管理档案追溯制度,加强质量过程和关键步骤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该加强对所辖区域医院手术部(室)工作检验和指导,促进手术部(室)工作质量连续改善和提升。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规范自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