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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信访工作管理标准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公司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信访来信的,要及时转交综合管理部统一登记办理。Р5.3.2 信访来信由综合管理部部长进行拟办,综合管理部文书必须在当日呈请公司总经理批示。总经理出差时,可以电话请示总经理确定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并根据总经理批示,及时督办信访事项调查、落实工作。Р5.3.3 信访事项办理结果必须呈请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答复。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Р5.3.4 信访事项办结完毕后,综合管理部文书将来信原件、登记表(领导批示)、承办结果、答复意见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次年三月份前统一将完整的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立卷存档。Р5.4 来访处理程序Р5.4.1 来访人应当到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来访事项。来访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Р5.4.2 来访人应当按照综合管理部接待人员的要求,填写《信访接待登记表》。集体来访的应当按来访人数逐一填写。接待人员应当仔细阅览来访人员填写的《信访接待登记表》,核实有关证件,确认接谈的,及时请示公司领导安排接谈。Р5.4.3 接待人员要坚持文明接待,认真耐心地倾听来访人员的叙述,阅看来访人员携带的材料,做好接谈记录,认真负责地向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Р5.4.4 接待处理集体来访时,要注意加强与来访群众的联系、沟通,避免矛盾激化,事态扩大。Р6 检查与考核Р6.1 综合管理部依据本标准和《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信访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Р6.2 纪检监察审计部对信访工作进行监察。Р(规范性附录)Р信访接待登记表Р信访人员姓名Р性别Р年龄Р接访人Р信访时间Р联系电话Р工作单位Р家庭住址Р反映的主要情况:Р领导批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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