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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供应商招标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及计分办法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及计分办法投标报价(满分30分)总报价最低者为该标段评标基准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30。2、货源供应及保障能力(20分)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货物保障能力,提供能够证明其货物来源可靠、稳定,且品质、卫生、安全等达到相关标准的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分四档后酌情评分:优:20-17分、良:16-13分、中:12-9分、差:8-0分。3、服务实施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对比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包括进货、加工制作、运输装卸、派发及其他处理方案)进行评分。另对比食品安全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分,优:10-9分、良:8-6分、中:5-3分、差:2-0分。服务评价(10分)各使用单位对供应商的综合评价,若各使用单位综合评价较少,不足以做参考,评标专家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陈述情况。投标样品品质(10分)根据投标样品品质或货物品牌情况,综合评分。6、经营业绩(10分)根据供应商2016年以来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高校食堂原材料供货成功案例进行评审,每有1项得1分,满分10分。7、供货优惠承诺(10分)供应商对学校的供货优惠承诺,承诺要做到真实有效、可以落地操作,每有1项得1分,满分10分。综合评分表公司名称投标报价(30分)货源供应及保障能力(20分)服务实施方案(10分)服务评价(10分)投标样品品质(10分)经营业绩(10分)供货优惠承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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