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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招标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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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比较全面,切合实际)Р三档10.1-15分:优秀(优于二档,有相应的保证措施)Р4)服务业绩荣誉分……………………………………………………………………12分Р(1)业绩分:(7分)Р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从事类似(政府办公、教育、公益事业单位)的管理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综合分,每个项目1分,满分7分(以合同原件和业主加盖公章的评价材料为准,否则不予认可)。Р(2)信誉分:(3分)Р①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分Р②通过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分Р通过GB/T28001国际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分Р(3)财务状况分(2分)Р 以投标人2013年有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价,财务状况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以具备有效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复印件为准)。Р总得分=1)+2)+3)+4)Р分档说明:上述各档次标准,均由评委在打分钱根据招标文件中对货物的要求集体讨论确定各档次评定标准并形成书面材料,按此标准确定各投标人所属的档次,然后评委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Р(四)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评标全过程中不允许投标人与评委之间有可能影响到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会面与谈话,以体现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Р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Р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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