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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隐患治理方案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0KB

文档介绍
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第九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环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第十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部门、工段主要负责人。第十一条各部门、工段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工段,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第十二条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环部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第十三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环部组织检查验收。第十四条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第十六条作业区工艺室每月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公司安环部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公司备案。第十五条处罚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工段主要负责人处当月绩效奖金50%罚款。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工段主要责任人处当月绩效奖金50%罚款。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部门、工段主要责任人处当月绩效奖金50%罚款。4、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处工艺室主要负责安全人当月绩效奖金5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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