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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农林大学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28KB

文档介绍
,坚持以学者为本,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教学科研骨干倾斜,向管理骨干倾斜。1.制定实施全员聘任制改革方案。实施基于学科(系,下同)团队的教学科研岗位九级聘任制改革。教学科研岗根据承担教学、科研、科技服务工作任务,以基层学术组织(学科、系)为基本单位设置。教学科研岗位等级分1-9级,7-9级和部分6级岗位为高级岗位,其他1-6级岗位为一般岗位;根据学科性质和层次,分别设教学团队岗、科研团队岗和科技推广团队岗;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需要,在重点领域或研究方向设置基于学科的校级研究平台高级岗位流动岗。学校为一些特别优秀的、对学校发展起重要作用的学术骨干设置特聘岗位,在校特聘、校聘教学科研岗位中设立“长聘岗”。实施管理职员岗位分级聘任制改革。科学设定管理职员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上岗条件,实行全员聘任。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强化制度建设,规范选拔程序,增强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制定实施一般管理职员岗位竞聘上岗办法。2.以合同管理为主,实行分类管理和考核制度。实行以岗位任务书为基础的合同管理,岗位任务包括教学科研业绩、学科专业建设及公共事务工作等。建立“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个人业绩与团队绩效考核相结合,数量指标与质量评估相结合”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特殊人才延长期及免考核制度。3.实行基于岗位的校内津贴分配办法。强化岗位意识,以岗定薪,收入与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管理岗位和教学科研岗位分别对应相应岗位等级津贴标准。实行教学科研岗位基本工作量和最低工作量制度,基本工作量纳入1-9级岗位津贴,岗位津贴与年度(或聘期)考核结果挂钩。超过教学科研岗位基本工作量部分以超工作量计酬。教学为主型和科研为主型岗位实行不同的教学科研基本工作量和最低工作量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分块核发。学校根据政策和财力,按一定标准核拨学院绩效工资总量,学院自行制定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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