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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阻工等郡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1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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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指挥和协调,并做相应处置;按事态的发展,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争取得到迅速有力的支持,做好配合工作。3.3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3.3.1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项目部负责人,应诚恳听取村民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对村民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3.3.2无法当场明确表示的,项目部与公司本部相关部门限期研究决定。3.3.3对确因工作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造成的村民利益受到侵害的,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3.3.4对村民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细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服教育,稳定村民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3.3.4查明煽动村民闹事的带头人,现场处置的领导要亲自与其谈话,表明态度,进行思想和法制宣传教育,对散布谣言的,积极处联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训诫,做好收集证据工作,为事后处理做准备。4.善后工作村民等群众性突发事件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加强督办;对村民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的误解,要说明真相,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而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5.防范预警5.1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解处理,及时发现和掌握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控制责任制,全力化解,切实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项目部;高度重视村民等反映的强烈的问题、焦点,认真听取意见,并依法处置问题。5.2对存在不稳定因素方面要落实项目部责任人,提出及时化解、消除隐患的工作要求,加强监督,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5.3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分析,研究处置对策,制定有针对性和处置预案,做到预防在先,防止和减少村民等群众性突发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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