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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改稿)(可编辑)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23 |  大小:115KB

文档介绍
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员乘机捣乱。如遇公安部门依法必须采取坚决措施时,各院级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要在校指挥部的指挥下,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的安全。如必须处理违法违纪学生时,掌握好时机和程度,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避免矛盾激化,促使事件尽快平息。(6)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的处置师生员工发现凶杀、伤害、群体性刑事和治安案件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其它刑事、治安案件,应立即报告保卫处。保卫处职责:及时赶到现场,制止现行犯罪行为,组织抢救伤员,控制、追查犯罪嫌疑人;及时报公安部门并向校主管领导、两办报告;通知学工部等相关部门。学工部、团委职责:协助调查;做好当事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在适当时机对违法、违纪学生做出校纪处理;适情安排有关人员组成家长、家属接待组。两办职责:上传下达,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校领导指示开展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处理和接待等临时机构。(二)事故及灾难事件1.处置原则校指挥部统一指挥,两办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作为指挥部的事件应急办事机构;预防为主,依法处置;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抢救人员,保证师生员工安全是第一位的工作。2.处置与分工(1)火灾任何部位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并立即报告保卫处(安全科)、宿管中心等相关部门。保卫处和起火部位的单位职责:应立即赶到现场,按照该部位灭火救生预案先行组织疏散、救生、灭火、警戒工作;适情组织人员抢救危险、重要物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应妥善处置,安排好看护,保障安全;向校主管领导报告,主管领导须到现场亲自指挥;通知后勤部门、宣传部、学工部等相关部门到位实施救援;安排人员引导消防车到现场;组织有关部门清点人员;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调查起火原因。学工部及相关学院职责:协同事发相关学院组织师生有序撤离现场,做好受灾师生的安置,协助救护伤员,做好学生稳定工作,负责受伤师生的后续照顾;通知学生家长,做好家长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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