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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驰名商标的调查报告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199KB

文档介绍
场中,只有加强行政执法,加大市场监管的力度,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使监管机关的职能得到准确的定位,加大对假冒行为的惩处力度,才能有效地防止假冒驰名商标的行为。优先查处驰名商标侵权案件。现在不少驰名商标侵权案件的审理时间过长,有的起诉后到一审判决就拖了一年多,直到二审结果要等到两、三年,法院片面强调调解结案。驰名商标权人因觉“成本”过高,有的不通过诉讼程序,而转向其他方式来解决问题。这就不利于对侵犯驰名商标行为的打击,也不利于社会经济竞争秩序的整顿。因此,在众多商标侵权案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应主动、优先及在法定审结期限内优先审理并确保最终执行。(三)加强法制教育,普及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相关知识在这次的调查中,最严重的问题就是社会公众对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关注度较低,关于驰名商标法律保护中的基本问题的认识有较大偏差。这就要求所有从业人员调动社会一切积极资源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而且必须要常抓不懈,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社会建立良好的驰名商标保护意识。也就能从根本上杜绝假冒驰名商标的行为和购买假冒驰名商标商品的行为,使我国的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制度得到完善,使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产品得到切实的保护和应有的信赖。五、结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巳经发展到了重要阶段,建立市场信用机制势在必行,而完善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是其中重要方面,提高全社会公众的驰名商标保护意识尤为重要,这对于整个社会的法制意识的树立也有重要作用,这一点就现在的调查情况来看做的还远远不够,这是一项需要整个社会一起努力的事业,与我们的经济改革、法制改革、教育改革等息息相关,必要从现在做起,从每个人做起。参考文献《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法律保护》,黄晖著,法律出版社《驰名商标认定之我见》,梁书文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知识产权法专论》,丁丽瑛著,科学出版社《论我国驰名商标的几个法律问题》,武瑞涛,《河北法学》200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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