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成员单位和企业应当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5.3医疗卫生保障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发生后,区卫生局应迅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同时要根据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5.4物资保障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储备相应机械、设备、物资满足抢险急需。5.5安全保卫保障区公安分局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5.6技术保障区建设局要协同相关部门成立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6宣传、培训与演练6.1宣传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使用及应急的基木常识等。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方式组织培训,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6.3演练本预案的演练工作由区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要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6.4奖励与责任对于发生城市公共设施事故而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因而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严痢追究发生安全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迫究其法律责任;对在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7附则7.1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区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本预案由区建设局负责管理与更新,区建设局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评审,并视评审情况对预案作出相应修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7.2实施时间木预案自印发之口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