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系统引起的火灾得不到有效控制, 致使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达到一级紧急情况以上时,由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请求上一级应急队伍救援。主要明确事故处理、生产秩序恢复、医疗救治、人员安置、善后赔偿、应急救援评估等内容。 5.3 善后处理 10 应急救援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灾后重建、污染物手机、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员工思想稳定,尽快回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影响、应急行动行动效率和效果、相关部门的协调等方面的情况,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成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由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总结应急经验教训,评估应急救援能力。 5.4 应急预案修订根据应急抢险过程进行应急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应急救援行动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改进意见,应急预案管理部门组织对预案中有明显缺失、错误及与实际不符的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新增或更换设备、作业场地变动等都需对预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需报高青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评审备案后再发布实施。 5.4.1 当事故现场达到以下条件时,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1) 事故现场得到控制: 系统泄漏点查明并消除; 爆炸着火点熄灭;电气线路、特种设备得到有效控制。(2 )现场粉尘、烟尘浓度符合标准,并保持通风。(3 )无次生、衍生事故隐患。 5.4.2 应急结束后,由综合办负责现场治安,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标志,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现场, 以保护现场, 便于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 5.4.3 应急结束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编制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并就事故救援及现场情况移交事故调查处理小组。 6. 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