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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水规范字〔2017〕2号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23 |  大小:220KB

文档介绍
从重情形,在五十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十万元罚款(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4)非法采砂行为具有《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的五种从重情形之一,且非法采砂量在100立方米以上的,非法采砂量每增加50立方米,在五十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三万元罚款;同时,每增加一种从重情形,在五十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十万元罚款(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2.根据非法采砂作业工具种类、数量及采砂作业能力裁量。(1)利用挖掘机非法采砂的,按挖掘机斗容大小进行裁量:斗容在1立方米以下的,处三万元罚款;斗容在1立方米以上的,每增加0.5立方米斗容,在三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二万元罚款(最高不超过三十万元)。非法采砂行为具有《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的五种从重情形之一,且挖掘机斗容在1立方米以下的,处五十万元罚款;斗容在1立方米以上的,每增加0.5立方米斗容,在五十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三万元罚款(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同时,每增加一种从重情形,在五十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十万元罚款(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2)利用抽砂泵非法采砂的,按抽砂工具的功率大小进行裁量:功率在20千瓦(kw,以下统一用“千瓦”表述)以下的,处三万元罚款;功率在20千瓦以上的,每增加10千瓦功率,在三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二万元罚款(最高不超过三十万元)。非法采砂行为具有《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的五种从重情形之一,且抽砂泵功率在20千瓦以下的,处五十万元罚款;功率在20千瓦以上的,每增加10千瓦功率,在五十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三万元罚款(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同时,每增加一种从重情形,在五十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十万元罚款(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3)利用抓斗式采砂船非法采砂的,按抓斗斗容大小进行裁量:斗容在1立方米以下的,处五万元罚款;斗容在1立方米以上的,每增加0.5立方米斗容,在五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三万元罚款(最高不超过三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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