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开展“百、千、万”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作为“四五”普法宣传工作的重头戏来抓,做到了“确立一个观念”、“实现两个转变”、“力求三个不发生”、“做到四个明显下降”。首先是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适用性强的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全面实现了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领导干部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全方位的推进了我乡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为依法治乡总体目标的全面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其次是在学校成立校园治安特别管护区,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四五”普法工作的圆满完成,为我乡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五、积极创建“治安模范村”,认真落实帮教工作三年来,我始终把创建“治安模范村”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途径之一来抓。全乡有2xxxx村开展了“治安模范村”活动,覆盖率达8xxxx。认真落实“两劳”释解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我乡目前有两劳人员5xxxx,其中在家人员1xxxx,外出人员3xxxx,在押犯xxxx。在充分发挥村“两会”的职能作用的同时,本人还督促各相关单位,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掌握动态,确保不出现重新犯罪。对于在家的两劳人员则指定村干部帮助他们解决生产项目等问题,确保了社会的安定稳定。总之,三年来,我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认真履行党委书记的职责,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平安霞浦”的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着力争实现“六个明显提高”、“六个明显下降”、“六个有效遏制”、“六个有力防止”的总体目标开展工作,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冀港口城市”提供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当然,在我的工作中还有诸多不足之处。例如对新形势下的基层综治工作还不完全适应;村级综治阵地建设方面,各村发展不平衡等等。这都有待于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于克服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