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辖市)残联,省残联于次年1月15日前按要求统计汇总上报项目数据库数据。省残联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数据录入单位,可由县残联录入后,省残联统一汇总,也可由省残联负责组织统一录入。——经费拨付贫困患者医疗救助专款的下拨应由项目执行省提出申请,中国残联按上一年度任务指标审核项目执行省数据库,对于数据库合格省份,由中国残联商请财政部同意后,将上一年度项目经费下达省级财政部门,拨款文件抄送省级残联、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应及时向省级财政部门申请经费,拨付到项目执行县,再由项目执行县残联拨付定点医院。六、工作要求——严格项目管理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和实施工作。救助对象要按照救助条件严格筛选,优先照顾农村贫困精神病患者和关锁的精神病患者。——严格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必须专项管理、单独建帐、专款专用。项目县残联对定点医院要进行动态管理和指导,严格审核医院各项费用单据和工作记录以备检查。项目资金管理采取由定点医院垫付或项目县残联部分预付的办法,待集中审核住院病历和住院凭据后再进行结算,不允许一次性提前拨付医院,更不允许将救助资金直接发放救助对象。——严格质量管理定点医院应切实承担患者医疗质量责任,确保医疗质量。定点医院要与项目县残联签订责任书,对患者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承担责任。医院应本着对患者负责的精神,选择精干的医师,并在经费允许的范围内取得最佳治疗效果。对于出院后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残联应协调当地政府,配套相应资金,将其纳入当地免费服药项目,以保证患者治疗效果。——宣传动员各省残联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建立宣传工作档案,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知识讲座、典型个案报道等多种形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渠道,宣传开展贫困精神病患者住院医疗救助项目的意义,号召全社会关注和支持贫困精神病患者康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