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医院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一)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18KB

文档介绍
将病人详细个人信息上报医保或新农合主管部门,并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医药合法权益。Р 6、医保办每月统计“先诊疗、后付费”患者费用备查。Р四、组织落实Р 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意义重大,既有利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又有利于提升医院的服务质量,增进病人满意度。同时,通过实施这一措施,更能充分体现医保、新农合政策的好处和医院的公益性。因此,各科室和全院职工应充分认识实施这一措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在切实维护患者利益的同时,也确保医院不受损失,真正把这项工作办成一项方便群众的惠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Р (一)严格准入制度。结算处工作人员及临床科室工作人员在为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在告知病人或家属我院实施该项工作措施的同时要严格审查患者的身份和相关证件,看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要严Р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与病人或家属签订《云南省农村贫困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向病人或家属告知其相关内容,索要相关证件作抵押,由专人负责保管各种抵押证件。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做出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Р (二)对纳入“先诊疗、后付费”范围的病人,相关临床科室要切实改善工作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控目录外药品及治疗项目的应用,应根据病情告知病人或家属治疗该疾病所需大体费用,并每天向病人出示费用清单。同时,在临近出院前1-2天,管床医生或护士向住院结算处查明病人个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及时告知病人或家属,以备病人或家属筹款结账。Р (三)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明白放心。医院通过大屏幕、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做好“先诊疗、后付费”宣传,让来院就诊的病人理解支持这项工作,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生命“绿色通道”的好处,让群众花明白钱、看放心病,真正把我院的医疗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全力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