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记4分,缺少一项制度的,扣1分。4具有与所设立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教学资料符合规范;自编的教学资料经论证和审批61、具有与设立的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适应的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的,记3分,否则扣0.5-3分;2、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符合规范要求的,记2分,否则扣0.5-2分;3、自编的教学资料须经论证和审批的,记1分,未经论证审批的扣1分。没使用自编教材的不扣分。小计18四资产和财务管理1学校举办者有稳定和可靠的办学经费来源10举办者有合法的物业(含租赁的场地、购置的设备等)、财产和资本等为办学经费来源的,记10分,否则记0分。2学校达到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固定资产6学校固定资产达到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记6分,否则记0分。3学校注册资金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6学校账面流动资金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记6分,否则记0分。小计22合计100说明:1、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具备如下必备条件,管理部门才予以受理,并组织专家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开展评估、论证工作。必备条件是:⑴办学规模在200人以上;⑵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固定(长期租用)的办学场地(含理论教学场地和实习操作场地);⑶举办者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⑷举办者有稳定和可靠的办学经费来源。2、必须按《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合格评估标准》的条目顺序准备佐证材料,某些条目需提供近二年的材料。3、每项扣分可以扣0.1分以上,超过标准分的,记0分。记分只能到小数点后一位止。4、评估总分为100分,在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要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期认真进行整改;整改期不合格的,取消办学资格。评估对象:专家组评估意见:年月日专家组签名姓名职务、职称(职业资格)单位联系电话、手机(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