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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三查原则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44KB

文档介绍
达30%以上;----“四证一图”是否齐全;----落实合法有效担保的证明;----贷款用途:放款金额是否分期分批发放及其依据;----还贷来源的落实。4、大额贷款的发放:----授信是否符合审批程序;----贷款条件是否落实;----贷款用途的核实:是否有依据,真实性如何,监管措施;----保证措施:是否足额、有效、可变现;----还贷来源:是否分期偿还,合理性。5、新接户首笔贷款发放:----建立信贷关系是否遵循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准入条件;----贷款条件是否落实;----贷款用途的核实:是否有依据,真实性如何,监管措施;----保证措施:是否足额、有效、可变现;----还贷来源:是否分期偿还,合理性。贷时审查要求1、贷时审查在遵循以上要点外,总的要通过放款审查人员,从有别于客户经理的视角,再次对借款人(或项目)的资信、真实性,批贷条件的落实,抵(质)押物和担保手续的有效、完备,合同协议容的合法、完整、有效,贷款资金的使用等进行审查。2、对新接户贷款、项目贷款、单笔大额贷款等贷款发放前要从严审查。3、贷时审查主要依据客户经理提交的全套贷款资料进行审查,如有必要可以通过其它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如工商、税务、审计、债权银行、控股股东、主管部门、中介机构及长期业务往来单位等渠道咨询了解。(三)、责任追究1、贷时审查人员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审查不严格、工作失职导致贷款形成风险的,按“三违”行为处罚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造成贷款损失的从严查处。2、授信业务部门负责人对贷时审查不重视,放款审查人员素质不高,对放款审查人员提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复核不严,应负直接主管责任,情节严重造成贷款损失的从严查处。3、主管授信业务的行领导,对贷时审查工作不重视,审查把关不严的,应负主管责任。“一把手”对贷时审查工作负领导责任。4、授信业务发起部门的同级营业部或会计部门,未凭有权签字人同意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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