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灭失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处理?业主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注销证明,到管理机构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个人账户注销手续,并提取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第三章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十五、如何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和方案。(二)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案。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署确认同意才能生效,并在小区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三)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并与施工企业签订专项维修工程的施工合同。(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管理机构申请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五)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向代管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书。代管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工程的施工单位。(六)管理机构如发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十六、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向管理机构索取或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下载);(二)业主大会关于同意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书面决议文件。书面决议文件应当载明具体维修工程项目、金额、相关业主分摊和相关业主投票同意签署确认等情况;(三)相关业主签署确认同意的书面材料;(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案、施工合同书、施工单位的工商登记证、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预算书。十七、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代修、抢修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手续如何办理?(一)组织相关专业部门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二)由物业所在地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代修,制定代修施工方案、施工合同书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