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Р第二十二条维修资金只能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Р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Р第二十三条维修资金可以授权使用、即时使用和应急使用。Р第二十四条授权使用是指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一次表决通过维修项目及维修方案和预算,由在任期内的业主委员会或其授权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组织实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的维修资金使用方式。Р授权使用应符合以下条件:Р(一)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可以预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以维持物业使用质量和延长物业使用有效周期为目的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Р(二)根据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年限、维修保养和损耗等情况编制了具体维修方案和预算;Р(三)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受益的维修事项;Р(四)授权业主委员会在任期内组织实施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逾期未实施的不得实施;Р(五)维修资金使用计划报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备案。Р第二十五条即时使用是指由全体业主或受益范围内的业主在发生需要使用维修资金情况时,表决通过的一次性使用维修资金的使用方式。Р即时使用应符合以下条件:Р(一)已经发生或短期内可预见发生的,以恢复、维持和提升物业使用质量为目的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Р(二)没有授权使用计划或授权使用计划以外的维修事项;Р(三)有具体的维修方案和预算,全体业主受益的,已由全体业主表决通过;部分业主受益的,已经受益业主表决通过;Р(四)即时使用可以是一个维修项目,也可以是数个维修项目。Р第二十六条应急使用是指物业区域内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需要立即进行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紧急情况,采取应急维修措施前不用表决、事后公示的维修资金使用方式。Р发生紧急情况时,业主应自行承担分摊使用维修资金的责任。Р紧急情况包括:Р(一)电梯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