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建设形成的资产,应及时办理资产交付和产权登记手续。建立完善的资产运行管护机制,提高资产的长期使用效益。六、实施步骤(-)规划设计阶段(年3月底前)。3月25日前,各镇(街道)完成两年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建设计划,报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审批。3月底前,完成对项目规划的论证、审批工作。(-)重点突破阶段(年4月一8月)。各镇(街道)按照市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审批的建设项目及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好项目建设。8月底前,完成当年项目建设。(三)检查验收阶段(年9月一10月)。项目建成后及时开展检查验收。有具体竣工时间要求的项目,竣工后可提前向项目管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四)全面推进阶段(年11月一2013年12月)。按总体方案实施第二年度建设规划。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镇(街道)项目建设规划论证、审批,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各镇(街道)、项目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以镇(街道)为主体、各部门协调推进的良性工作机制。(二)?明确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共同推动建设工作。财政局负责协调调度,资金筹集、拨付和监管工作;农业局负责指导“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开展;住建、交运、环保、林业、水务、环卫中心等部门负责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以及建设标准的制定、检查、验收等工作;各镇(街道)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实施。(三)?严格考核奖惩。对不按规划实施,偷工减料、挪用资金和自筹资金不到位,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的,停拨金部项目资金,三年内不安排上级专项投入。对任务完成较好、群众满意度高的镇(街道),在资金分配上适当给予倾斜。(四)?加强政策宣传。要强化舆论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发动,宣传各类建设典型和建设效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